2017年10月12-13日,9999js金沙老品牌副院长、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应法国驻华大使馆的邀请,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2017年中法环境月之“第二届中法法律与司法交流周”活动,该活动主题为“城市变迁与环境:探索适应二十一世纪的新城市法”。秦天宝教授主持了会议第一单元“探讨中国现状”的圆桌会议,并在“世界环境公约草案”单元做了主题发言。同时,受法国驻华大使邀请,秦天宝教授出席了12日晚于大使官邸举行的酒会并代表中方代表致欢迎辞。环境法研究所所友张建伟、葛枫、邵道萍、裴一林、何棠等以及目前在环境法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的法国留学生韵澜和谢梅蓉也参加了本次活动。
在第一天的会议中,首先由法国司法部欧洲与国际事务司合作处处长Benjamin DANLOS先生致开幕欢迎词,并介绍中法两国友好渊源以及在法律方面取得的丰富合作成果。随后由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司长杨洁女士致欢迎词,赞赏此次会议在深化两国城市发展与环保领域合作的重要意义。
在接下来的全体会议中,秦天宝教授主持了会议第一单元“探讨中国现状”的圆桌会议。来自清华大学的王明远教授分享了《城市变迁、自然环境与法律:理论与实践探析》,阐述城市生态环境和法律之间的关系;来自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的马红杰处长围绕《北京:生态城市的实践》这一主题,分享了个人关于北京城市规划的观点;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二处王天颖副处长围绕“检察院在环境领域的专业职能”进行主题分享,通过详实的数据介绍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试点工作成果;环境法研究所所友、自然之友葛枫总监介绍了环保组织在推进中国环境法治中的角色和作用,重点关注在土壤防治法方面的探索;来自德恒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的宋俊博律师分享了律师在环境领域的专业职能,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催生出环境律师的蓝海市场,并介绍了相关法律产品。法国驻华大使馆文化教育合作处鲍佳佳女士对上述发言进行了点评,指出未来将以创新的方式进行合作。
会议第二单元“探讨法国现状”的圆桌会议,由法国尼斯大学法学院荣誉教授、法国国家科研中心研究院教授Gilles MARTIN主持。法国Boivin & Associes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中环境协会会长Manuel PENNAFORTE介绍“主要法律工具”,关注适用于受污染土地、水处理和废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巴黎大区规划和发展研究院国际关系部主任、城市规划专家Eric HUYBRECHTS分析了城市规划专家的观点;法国最高行政法院法官Bertrand du MARAIS介绍了“公共私营合作制(PPP)中对环境的考虑”;HUGLO LEPAGE & Associés律师事务所合伙人Alexandre MOUSTARDIER律师进行了发言,他指出环境法和环境司法发展历史较短,律师在环境领域扮演的亦是较为年轻的角色;前任法国司法部司法官Pierre BERLIOZ教授介绍了法国环境领域的集体诉讼。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明德对上述发言进行了点评。来自住建部、地方政府、公益组织和律所的参会人员在问答环节均进行了有益的提问和交流。
当晚,受法国驻华大使邀请,秦天宝教授出席了于大使官邸举行的酒会并代表中方代表致欢迎辞。他指出,在法国通过的《巴黎协定》所倡导的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同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是非常契合的。在此背景下,两国环境法的合作,必将成为两国合作的新领域和新亮点。他以武汉大学等高校为例,介绍了两国机构和学者在环境法领域开展的卓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他祝愿两国学者通过相互交流、深入研讨,为中法两国环境法学的发展和环境法治的进步,做出智力贡献。
在第二天上午的会议中,围绕“受污染的工业场区和土地”、“城市变迁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污染刑事风险”和“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新诉讼制度”进行了四场圆桌专题讨论会。在下午进行的全体会议中,第一单元“巴黎、北京:大都市所共同面临的挑战”,由来自北京和巴黎的城市规划师以及律师进行了主题交流与讨论。
第二单元“世界环境公约草案”,由中国外交部条法司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周倩主任主持,法国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法学家俱乐部环境委员会主席Yann AGUILA和秦天宝教授进行了主题发言。秦天宝教授围绕“《世界环境公约》,何以实现”这一主题,从国际环境法的现状、《公约》起草的路径选择、程序良治、核心要素与展望五个方面阐述了他的观点与看法。他指出,现在的草案主要是在现有条约和软法基础上的归纳和总结,目标是各国及全球的可持续发展,以尊重国家主权与全球利益间平衡为前提,适当向实施、责任和赔偿等领域倾斜。在问答环节,中国政法大学的王灿发教授对《世界环境公约》的作用与意义进行了补充,他指出草案由民间产生、政府递交、联合国采纳,开创了国际立法的新途径。
会议期间,秦天宝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以及中国社科院的代表,共同参加了与法国驻华大使馆文化教育合作处鲍佳佳女士的会谈。双方就加强两国环境法教学和科研合作的内容和方式达成了初步意见。此外,环境法研究所参会人员还向与会者分发了环境法研究所的宣传材料,并与新老朋友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沟通,就进一步扩大环境法研究所的国际合作范围和内容达成了诸多共识。
据悉,本次会议召集了中法两国法律和司法领域的主要国家机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法律从业人员及专家学者,通过分享经验和创新,让更多群体包括公共机构、学校和科研机构、普通公众等意识到环境问题并进一步探讨中法两国在环境保护法方面的最新发展,推动了中法合作,会议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环境法研究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