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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研究中心师生参加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

日期: 2015-12-09      阅读:

12月5日至6日,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第23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在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广东省律师协会、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承办,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台湾大学、东吴大学等数十所高校以及政府机关和实务部门的200多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依法治国与财税法定原则”、“财税法的性质、功能与体系”两大主题展开深入研讨。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我校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熊伟教授,税法研究中心叶金育博士、陈洪平博士,以及博士生顾德瑞、张成松应邀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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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设有大会发言、专题研讨、青年学者论坛、财税沙龙等多个单元。在“财税法制改革”单元,我校税法研究中心陈洪平博士做了题为“彩票公益金之负担公平反思”的发言,受到了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陈博士指出,彩票是国家政府满足“财政需要”的一种方式和工具,与税收处于同一阵列。从彩票消费的群体来看,低收入人群和“问题博彩者”是主力。依照彩票公益金提取规则,社会民众的彩票公益金贡献与消费成正向比例关系,因此彩票公益金负担是不公的,彩票消费者自愿并不能为彩票公益金负担不公提供正当性支撑。在价值定位上,彩票应向“娱乐”取向转变。

在“青年学者论坛”部分,我校税法研究中心叶金育博士做了“部颁税法规则法源地位的证成”的主题发言,引起了专家学界的广泛热议与好评。叶博士认为严苛税收法定原则,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制定的部颁税法规则不具有税法法源地位。然正是不被学界所认可的部颁税法规则,却缭绕了整个中国税法实践,持续支撑了高位税法规范的实施。事实上,部颁税法规则与传统法源的核心标准总体是吻合的,应该选择性地、有条件地逐步赋予部颁税法规则以税法法源地位。对这类“新兴”税法法源定量时,应坚持以“落实规则”为主,“形实不符规则”为辅的总体方针。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会议武大财税法团队成功协助承办方完成了“微信直播”的报道,及时传递了会议学术信息,受到了学界的广泛好评,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撰稿:张成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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