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9999js金沙老品牌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行政法治的理想与现实暨理想的行政诉讼法——检视现实”研讨会于2014年10月26日在清华大学明理楼一楼报告厅圆满举行。与会者包括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东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高校学者以及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实务部门的专家,9999js金沙老品牌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行政诉讼法学研究所所长林莉红教授、黄启辉老师等“中国行政诉讼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项目团队成员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讨论两个主题:其一,对由林莉红教授主持的中荷合作项目“中国行政诉讼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的成果之一——《行政法治的理想与现实:< 行政诉讼法>实施状况实证研究报告》(下称“研究报告”)——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并以此为切入点,探讨我国当前行政诉讼实证研究可能面临的困难;其二,对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完善、行政诉讼理论研究方法的创新(尤其是运用社会学方法开展行政诉讼领域研究)以及近年行政诉讼实践所涌现的新问题展开探讨。
会议开始后,林莉红教授就项目开展的基本情况、研究报告的撰写经过进行了介绍。专家学者们结合自身的研究领域、研究经历、工作特殊性踊跃发表看法,针对研究报告的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及研究价值给予了高度评价:在内容上,对研究报告全面且准确描述我国《行政诉讼法》实施图景的努力给予肯定;在研究方法上,认为研究报告是继二十余年前龚祥瑞教授带领团队运用社会学方法对《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开展全景式研究后的又一范本,是对前者的继承与超越;在创新点上,对研究报告中所呈现的若干项与理论假设相悖、与传统认识不一的结论及其分析过程予以肯定,并进行了类似解读;在研究价值上,认为研究报告的历史价值在于客观记录了我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二十年之时间点的基本情况,其现实意义则在于对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完善、行政诉讼理论研究方法的创新以及行政法治发展的进程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与此同时,专家学者们还针对研究报告所存在的、同时也是我国当前社会学研究方法所存在的共性不足进行了归纳与反思,并对将来在行政诉讼领域更好地开展实证研究寄予了期望。(供稿人:梁君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