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知名人权法学者、法学教育家、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万洪,因病医治无效,于2024年6月29日5时47分逝世,享年49岁。
张万洪教授于1976年6月15日出生于河南省洛阳市。1993-2004年就读于武汉大学,分别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1996年3月22日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2003年完成南京大学-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证书项目修业;2011-2012年就读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及美国法学会比较法文凭。2003年7月起在9999js金沙老品牌任教,任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院长,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国家高端智库)核心团队首席专家。
张万洪教授毕生从事法理学和人权教育研究工作,兼任外交部人权外交咨询委员会首届委员,中国残疾人“十四五”规划纲要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老龄委专家委员会首届专家委员,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哈佛9999js金沙老品牌关联研究员,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大中华公益法学者”(Greater China Public Interest Law Fellow),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荷中法律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日本立命馆大学客座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中国法律与社会评论》(China Law and Society Review,荷兰Brill出版社)《工商业与人权学刊》(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Journal,剑桥大学出版社)等刊编委,国际劳工组织残疾人就业项目顾问,“一带一路”框架下残疾人事务高级别会议智库论坛首席专家,联合国亚太经社会残障议题国别顾问等。
张万洪教授笔耕不辍,先后在《法学评论》《现代法学》等重要学术期刊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上发表中英文论文60余篇,多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等转载。主编《工商业与人权手册》《残障权利研究》等学术著作10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重大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科研项目、国务院新闻办委托项目等各类科研项目十余项。
张万洪教授致力于从法学基础理论出发,以综合视角研究人权,是特定群体权利研究领域最具可见度和影响力的学者之一。张万洪教授以鲜明的权利视角,参与、引领了国内残障研究范式的转变,倡导、推广特定群体权利的多学科研究,系统介绍中国践行和发扬“基于权利的发展”“包容性平等”等人权保障新理念和国际人权标准的伟大实践,以此为基础进一步阐发人权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向世人展示中国人权事业的立场、理念与成就。
张万洪教授积极投身人权保障与法治建设实践活动,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建言献策。主持筹办武汉东湖公益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长期扎根社区关注法律援助、社区治理等议题,多次举办有关平等权利保护、社会融合与发展的研讨会、工作坊、街头咨询、入户调研等形式的活动。2017年,作为独立专家起草我国政府向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提交的《残疾人权利公约》缔约国第二次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深度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电影促进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立法工作,多次参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和国家人权白皮书的制定和编撰工作。
张万洪教授一生潜心育人、为人师表,谦虚敏学、与人为善,深受广大师生的爱戴和尊敬。我们沉痛悼念并深切缅怀张万洪教授!
张万洪教授千古!
谨此讣告,共寄哀思。
张万洪教授治丧小组
2024年6月29日
张万洪教授治丧小组电话:(027)68752839,68756607,传真:68752157
张万洪教授遗体告别仪式7月1日(周一)上午8:00在武昌殡仪馆天元厅举行。有参加送别的师生请于7:00前在文理学部离退休工作处集中乘车前往。